齐齐哈尔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流程

时间:2020-11-26 09:20:56 保险 我要投稿

齐齐哈尔2016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流程

从2015年12月15日开始,齐齐哈尔大病保险正式启动。据了解,目前齐齐哈尔共有12000余人享受到了大病保险的优惠。那么,齐齐哈尔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是多少?报销流程有哪些?结算日期是什么时候呢?本文将为您一一介绍。

齐齐哈尔大病保险起付线

10000元。10000元以上的金额全部进入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齐齐哈尔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1. 自付线以上0-5万元报销50%;

2. 5-10万元报销55%;

3. 10万元以上60%;

4.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不受病种限制,没有封顶线。

齐齐哈尔大病保险报销时间

2015年1月1日执行,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属于“追报”,结算日期以患者出院日期为准。自2016年1月1日起,不需要患者及家属申报,即市医保局在患者住院期间开展“一站式”服务,进行即时结算,一并与患者医疗费用同步进行。

齐齐哈尔大病保险报销流程

1. 大病患者住院后,请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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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个人按比例支付。

(一)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为每次500元;二级医院为每次300元;一级医院及基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每次200元。

(二)住院报销标准: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报销60%;一级医院及基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报销65%。住院期间使用乙类药品的,参保居民应首先自负10%,再按上述比例报销;住院期间实施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报销50%;转往市外上级医院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在本市三级医院基础上减少8%。

(三)门诊大病报销标准:经鉴定患有尿毒症的参保居民实施血液透析的,报销50%;肾(肝)移植术后参保居民服用抗排异药物的,报销50%;其他门诊大病暂不在报销范围。

报销范围:(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范围:自购药品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到境外就医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不予报销的情形。另外工伤、职业病;女工生育;流氓斗殴;酗酒致伤;交通肇事;他人故意伤害;医疗事故;美容、健康体检也都不属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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