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敏感词

时间:2022-06-30 01:00:35 广告/媒体/文化/培训/咨询 我要投稿

2015广告法敏感词

昨天,新广告法正式施行,吓得一群文案狗、网站技术宅们纷纷连夜学习“禁用词词库”,升级换代的广告悄悄来临,出现在你身边。

槽值君浏览当当网时发现,部分含有“最”等字的书的书名已被修改,以“**”代替。按照根据广告规定,极限用语不得出现在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详情页和商品包装等位置,否则将遭到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直接封店。

网友们调侃:以后可以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叫“比别的法院(检察院)不知高到哪里去了”。

对于当当技术宅们如此遵纪守法的行为,老板李国庆在微博上回应:晕倒!

郭敬明也未能幸免,《最小说》被改成这个样子:

类似的例子还有这些:

相对于当当,京东和天猫做得就更彻底了,在其平台上直接检索不到含有“最”“永久”等词汇的物品,#心疼永久牌自行车#

这是奶茶妹她老公家的网站画风:

槽值君不禁想起强东哥哥说过的一句话:

强哥,这种讲话习惯可不好,以后再也不要说了!

下边是天猫的画风:

广大电商平台们为了不被批评执法懈怠,也是真努力了。

但是,被媒体滥用、饱受争议的“最美”一词,还有“最可爱”“最优雅幸福”等却没被天猫童鞋屏蔽,也是矛盾、精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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