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时间:2022-06-28 12:55:19 法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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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内蒙古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内蒙古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5内蒙古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自治区人民当局办公厅日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步伐》(以下简称《步伐》),同时原《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步伐(试行)》(内政发〔2009〕78号文件)废止。该《步伐》明晰进一步完美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同一的政谋划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个人账户、报酬尺度等都将同一执行。

据先容,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制度此后执行同一的缴费基数。参保单元以本单元职工人为总额为基数缴纳根基养老保险费;职工以上个年度本人月均匀人为为基数缴纳根基养老保险费,职工上个年度本人月均匀人为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均匀人为6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60%为基数缴费,高于全区在岗职工均匀人为300%的,以全区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300%为基数缴费;城镇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在全区在岗职工均匀人为60%至300%范畴内的,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为了担保缴费基数安稳过渡,可采纳相干法子,详细步伐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分拟定。

执行同一缴费比例。即参保单元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城镇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缴费比例为20%。执行同一的个人账户,即个人账户同一凭证本人缴费人为的8%记入,凭证自治区同一发布的记账利率计较利钱。

《步伐》划定,对付企业职工的报酬尺度也将同一执行。即同一根基养老金计发步伐。此后参保职员到达法定退休年数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根基养老金。根基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统筹养老金月尺度以全区上个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和本人指数化月均匀缴费人为的均匀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尺度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步伐》明晰,根基养老金调解步伐由自治区凭证国度陈设拟定,全区执行同一的根基养老金调解步伐。为了担保报酬程度安稳跟尾,可采纳过渡法子,详细步伐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分拟定。同时同一根基养老金调解政策和养老保险基金付出项目。养老保险基金付出的报酬项目应凭证自治区的划定执行。并同一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营业包办规程和信息体系。各级养老保险包办机构应凭证全区同一的根基养老保险营业包办流程,通过根基养老保险营业打点信息体系包办养老保险营业。

根基养老保险基金由自治区级统预备理和行使。参保单元和参保职员缴纳的根基养老保险费,直接缴入自治区级国库。各盟市、旗县(市、区)积年蕴蓄的根基养老保险基金,除预留两个月养老金作为周转金外,所有上划自治区级国库。同时根基养老保险基金实施自治区级预算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