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度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尺度的关照

时间:2022-06-28 13:03:09 社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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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解2015年度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尺度的关照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解2015年度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尺度的关照

关于调解2015年度企业职工

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尺度的关照

各有关单元:

按照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解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关照》(浙劳社老〔2004〕10号)、浙江省人民当局《关于同一全省用人单元根基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的关照》(浙政发〔2011〕99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均匀人为的关照》(浙人社发〔2015〕62号)文件精力,团结我区现实环境,现对2014年度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尺度作如下调解:

一、缴费人为基数

凭证浙人社发〔2015〕62号文件划定,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均匀人为为48372元。

扩面企业缴费人为基数由地税部分审定。

非扩面企业申报的职工缴费人为基数低于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均匀人为60%(2419元/月)的,按2419元/月确定;高于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均匀人为300%(12093元/月)的,按12093元/月确定。

二、缴费比例及尺度

缴费比例为22%,个中:单元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

扩面企业单元缴费尺度为地税部分审定的人为总额乘以14%;个人缴费尺度为该职工上年代均匀人为(职工上年代均匀人为低于2419元/月,按2419元/月确定;高于12093元/月,按12093元/月确定)乘以8%。

非扩面企业最低缴费尺度为532.18元/月,个中:单元承担338.66元/月,个人承担193.52元/月;最高缴费尺度为2660.46元/月,个中:单元承担1693.02元/月,个人承担967.44元/月。

此次调解的相干基数执行时刻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台州市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