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五险一金比例

时间:2022-06-28 06:43:27 劳动保障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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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五险一金比例

1、2015年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南京市五险一金比例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公积金缴存比例:

目前,南京地区职工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10%—1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8%—12%,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获批后即可参照执行。

2、2015年南京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6200元,下限为2628元。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上限为16200元,下限为2497元。

(2)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2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5年度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4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18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职工工资应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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