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低保标准

时间:2020-10-23 15:38:38 其他 我要投稿

楚雄2015年低保标准

2015年,雨露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调整了城镇低保保障补差标准,从人均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315元;农村低保补差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9元。

其中: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130元提高到179元,二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100元提高到149元,三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60元提高到109元。截止6月份,全乡享受农村低保对象160户475人,共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79170元;享受城镇低保对象42户47人,共计发放低保金73254元。对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23户、24人,农村低保对象50户、237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今年,由云南省卫计委和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就今年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进行了部署,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70元。

为此,记者走访了楚雄州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了解。

亮点一: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提高至470元

据楚雄州卫生局新农合管理科科长何文朝介绍,楚雄州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将新农合标准从去年的380元/人提高至470元/人。其中,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包括中央财政补助268元,地方财政配套112元,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90元/人。

据了解,2015年,各统筹区域内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不低于50%,门诊封顶线每人每年500元。

亮点二: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补偿比例不一,乡镇最高,省级最低

据介绍,今年新农合工作相对统一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200元,减免补偿比例90%;县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500元,减免补偿比例80%;州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800元,减免补偿比例60%;省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1000元,减免补偿比例50%。楚雄市则较为特殊,参合群众在省州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都是1000元,减免补偿比例50%。

何文朝告诉记者:“实行差别化补偿,补偿比例向基层倾斜,主要是为了更好的引导参合农民就近就医,合理分流病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医院人多,小医院人少,就医难的问题。”

亮点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力度进一步加大

据悉,今年新农合不仅继续做好22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完善补偿程序,切实减轻参合患者负担,还将继续加大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救治的力度。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

今年新农合加大了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补助力度,农村孕产妇在县、乡两级住院分娩实行定额包干减免。包干费用由新农合基金和项目资金全额报销,做到了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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