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2014年度个人养老保险费可以银行代收
2014年度个人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收工作已正式启动。已参保人员携带《个人账户手册》或身份证,于每月1日—25日期间,就近选择农行或工行营业网点即可缴费。 每月26日至月末为缴费结算时间,不办理银行代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缴费的,须按原办法办理(即先到养老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社会保险费征集计划明细单》,再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公布数据,上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853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由个人根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确定;缴费比例为20%;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3.25%。
跨年度补缴、异地转移、当年退休,以及其他特殊缴费仍按原办法办理。
根据陕社保函[2014]93号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11月1日以后缴费将按规定收取利息。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汉中市地方税务局12366,2511467;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2624322;农行汉中分行2532177;工行汉中分行2606515。
2014年度个人养老保险费主要缴费档次参照表
单位:元
档 次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四档 | 五档 | 六档 | 七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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