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才入户东莞家属可随迁

时间:2022-07-10 12:18:40 职场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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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才入户东莞家属可随迁

为更好地引进和留住人才,昨天(25日)的人才工作会议制订了事业单位聘用人才入户、鼓励留学人员来莞工作等一系列措施,并将对两院院士的补贴由此前拟定的35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子女入托入学等同户籍人口

昨天的会议印发了《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暂行规定》。按照规定,符合规定的事业单位人才迁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若想迁户,除要经用人单位聘用5年以上(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缴费时间为准)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或具有高级资格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中专学历者年龄人应在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大学本科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成果并获国家专利,或在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获得省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对具有特殊技能或在事业单位受聘超过10 年的专业人才,其年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而迁入的事业单位人才及随迁人员,其户口可迁入固定居所单独立户或迁入用人单位的集体户,不能单独立户或所在单位暂不能入户的,可经所在镇街批准迁入所在地人才服务站集体户,其子女入托、入学,按户籍人口待遇安排。

留学人员创业最高可获补助20万

为鼓励留学人员来莞工作,昨天的会议规定,获得国外硕士学位以上、在东莞某些领域获得一定科研成果或其它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在莞创业并拥有企业 35%以上(含35%)的股份,企业开展的研究项目经认定为高新技术项目的,按企业开展该项目所购买研发设备仪器实际费用额的50%,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启动经费补助。

同时,留学人员来莞以专利、非专利技术成果入股等形式投资的,其技术成果作价出资金额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20%,经省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35%.院士安家补贴提高到100万根据昨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东莞将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引进力度。对较大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企业(投资纳税大户)接收本市生源紧缺专业的市外生源毕业生,放宽到大学全日制专科学历。

同时调整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标准,改变资助方式和资助期限。

在安家补贴方面,此前据人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拟对两院院士的安家补贴提高到35万元,而昨天的会议确定提高到100万元。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期限,由原来分3年等额发放改为5年等额发放。2002年5月1日后引进的人才,按规定享受分三年支付的安家补贴而还没有按原标准足额发放的,余下年限按原标准支发;其工资外津贴按原标准无规定限期发放的,改为从引进之日起统一发放期为60个月。

同时,引进人才可向市科技局申请立项,并优先安排科研经费。取得博士学位来东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可适当给予科研启动经费。

今年增加人才10万人

东莞将今年列为“人才工作年”,按照规划,全市今年人才总量将增加到10万人,达到104.6万人,年增长10.6%;人才占人口总量的比例达到 13.8%,比2006年增加1.3%;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增加3500人,达到18500人,占人才总量的1.8%,比2006年增加0.2个百分点。

据介绍,今年的人才队伍结构还要不断优化,党政人才队伍、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分别增加0.14万、6万、3.2万、0.66万,分别占人才总量的1.4%、60 %、32%、6.6%.概括地讲,就是今年要再设立(申报)3-5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再引进和培育35名院士、30名专家、300名博士、3000名硕士或高级职称的人才、3万名学士或中级职称的人才、10万名各类人才。(谭志红)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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