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同

时间:2022-06-18 22:49:52 金融/投资/银行/保险/财会 我要投稿

项目投资合同范文汇总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投资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投资合同范文汇总7篇

项目投资合同 篇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 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 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字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 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 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 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项目投资合同 篇2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本合同: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 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 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 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 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 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

  9、 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________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建岚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七条 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可用于清算的财产。

  3、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4、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帐户:

  户名: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5、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6、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7、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第八条 信托费用

  1、 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

  (1) 受托人报酬;

  (2) 文件或帐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 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6) 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 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8) 信托发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 = (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4、费用计提

  (1) 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提取;

  (2) 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3) 受托人按照信托资金数额的3%计提信托费用。

  5、 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于收到项目公司信托费用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信托报酬。

  6、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计算。

  第九条 信托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存续期为一年,自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进行集合运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托计划。

  2、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4、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5、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贷给自己或关系人。

  第十一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股权溢价转让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100% 信托收益率 =总信托收益 ÷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 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

  (2) 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信托计划期满的____个工作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帐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帐户)。

  第十二条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1、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帐户。信托财产经营产生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2、所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3、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帐户中扣收。

  第十三条 风险揭示和风险承担

  1、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贷款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受托人确认,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规避信托财产出现重大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义务,但受托人不负有预见并随时告知委托人或受益人类似风险的义务。 5、受托人如有因违反信托目的或者违背受托人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致使信托财产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四条委托人其他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清算情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基本运作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委托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 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 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帐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 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托人享有依据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委托人到期未支付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

项目投资合同 篇3

  居间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投资居间服务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及其具体要求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的投资项目,促其签订合作协议,成立“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居间期限

  从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7月19日,若期限届满后仍未取得“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的,双方合同即告终止,乙方与任何一方再成立任何公司,甲方均无权收取居间报酬。

  三、居间的报酬计算方式

  1、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或指定人与甲方介绍的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关联公司就前述项目签订的合作协议,在该协议签订并在当地工商局递交办理“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所须资料时,乙方应将甲方列入“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并占公司股份15%,以后的分红作为甲方此次的居间报酬。

  2、在“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三年后,甲方应无条件将其所占公司股份无偿转让给乙方,否则甲方应按当时所占15%股份的.市价给予乙方补偿。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投资项目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3、甲方应忠诚勤勉,努力促成合同的成立,并如实向乙方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

  五、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对本合同及其内容、居间过程中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指明了合作方的身份或其他有关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撤销本合同,但在3个月内合作无实质性进展的除外。

  七、

  在签订本合同3个月内,乙方与拟合作方就成立“昆明泛亚股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实质性进展,实质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就成立签定合作公司意向书、或者框架协议、或者已草拟完毕公司章程,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非因甲、乙方任何一方责任而致目的不能实现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签订,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投资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 市城市规划城区西段和 区产业调整及发展方向,乙方愿在 市 区投资开发市场和房地产项目(综合性商住小区),并于 年月 日签订意向书一份。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双方签订的意向书的基础上,就乙方投资开发的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一带、区政府新址对面的面积约为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进行综合性商住小区开发。

  甲方承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 年,用地性质为商住用的,商住小区建筑容积率为不低于 。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和各类费用价款为每亩万元人民币,上述价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土地造地费、绿化费、人防费为获取土地用地指标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费用、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证费用等各种税费。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条件1、本协议签订后 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

  2、甲方将已完成拆迁并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电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 内由乙方支付 %。

  3、在乙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由乙方支付 %。

  4、其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二年内付清。

  如整个商住小区项目乙方分期开发的,则乙方的上述款也应分期支付,每期乙方应支付的款项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本条上述款项支付的比例和时间确定。

  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给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各类款项,甲方未及时支付影响项目进度的,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及时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项有权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1、按时提供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

  2、负责为乙方建设项目办妥立项批复;

  3、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负责为乙方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5、负责合同规定的土地的拆迁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负责按乙方的总体规划进程落实乙方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

  7、协助乙方协调济南市政府及相关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 内办妥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为开发本合同规定的商住小区所需的政府立项批文及证件。

  第五条乙方责任1、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价款;

  2、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开发。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地块的四址规划红线图并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图各张。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做好小区开发的详细的总体规划方案供甲方进行报批。

  第七条甲方承诺在年月底前将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进行开发建设。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同意争取在年一季度内对本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争取在年内完成整个小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九条甲方承诺对乙方在市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同意将乙方交纳给甲方所属税务部门的建筑税和所得税通过财政的渠道予以返还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实确定。对于不属于甲方决定给予的优惠政策,甲方承诺予以积极配合乙方争取。

  第十条为了使乙方的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门中专门成立一个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发项目和政府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为了整个项目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发建设,乙方决定成立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开发建设,对于项目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种批文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甲方应尽力予以帮助,使该项目能早日开工建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项目投资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境内建设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经营范围为 ,总投资 万元,分 期投入,首期投资不低于 万元,年产值约 元人民币。

  二、甲方通过协议方式向乙方出让位于中国—东盟经济园区 工业园内的工业用地 亩,出让价格 万元/亩,具体位置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和土地出让合同书。

  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土地款的 %即 万元人民币;余额 万元人民币分 期支付,第一期于投产后半年内支付 %即 万元人民币,第二期土地款即 万元人民币于投产后 年内付清。

  四、按照甲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乙方项目推进的可能性,本项目应于 年 月前竣工投产。

  五、甲方保证建设用地符合甲方的总体规划,并保证周边没有土地纠纷,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并积极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的一切便利条件。

  六、甲方将本项目作为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看待,项目报批及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指派管委会的相关部门和专人办理,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资料文件及费用。

  七、甲方承诺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沿海开放城市和西部大开发的税费优惠政策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税费政策。

  八、甲方负责将水、电接至乙方厂区红线图边。

  九、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为本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十、甲方承诺积极向乙方推荐客户,协助拓展社会资源和公共关系。

  十一、甲方承诺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工作。

  十二、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作出该项目用地红线图,乙方拿到红线图须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开工建设 日后甲方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十三、乙方负责厂区红线图内排水、排污设施的建设并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十四、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手续。

  十五、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缴纳各种税费。

  十六、乙方承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间,该土地用于建设 项目及后续发展项目,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符合工业产业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可用于其他项目的开发。

  十七、乙方同意通过南宁华侨投资区职业介绍所优先招收当地非技术工种合同工人。

  十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本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否则本合同无效。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管理委员会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关于××项目的创业计划,欲投入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风险投资的项目

  1.乙方已拥有××项目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欲进一步完成该项目的软件开发,产品试样,直至设立公司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

  二、风险投资的阶段划分

  ××项目的风险投资分两个阶段:

  1.种子期:即××项目的开发设计,直至完成产品样机,形成产品生产方案;

  2.创立期:即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家生产××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将产品批量生产投放市场。

  三、风险资金的投入

  (一)种子期

  1.在种子期,甲方投入_____万元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完成产品的设计开发,直至完成产品的样机;

  2.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决定根据乙方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共同委托软件设计师开发××专用软件,委托设计软件的报酬及生产样机的费用在上述万元风险资金中支出;

  3.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均不享有工资收入,如需聘用专业人员则工资在风险资金中支出;

  4.种子期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如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完成样机生产,则需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5.××产品的样品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并开发完毕,甲、乙双方对××样机进行评估,如达到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认可的设计要求,风险投资必须进入创立期;相反则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二)创立期

  1.××样机开发完毕并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销售××产品;

  2.甲、乙双方决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甲、乙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3.公司设立后,甲、乙双方必须将在种子期形成的有关××产品的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无偿地转移给公司所有;

  4.在公司设立中,乙方出资的'××万元由甲方提供无息贷款,乙方必须在公司设立后××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归还给乙方,其中每年各偿还××,偿还期限为每个完整会计年度结束公司分红后的一个月内。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必须优先偿还上述借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中代扣,如当年乙方分得的红利不足以偿还上述借款,乙方必须于分红之日起××日内筹资偿还,否则乙方必须将当年度欠款部分对应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上述对应是指公司设立时该部分欠款所占的公司股权),但甲方仅限于受让公司股权,不得要求乙方以其它货币或实物资产偿还借款。

  四、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与限制

  1.无论是种子期还是公司设立后,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均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2.其它形式投资引入时,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的资产价值为基准折算股权比例;

  3.公司设立后如需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有权按设立时的股权比例追加投资。

  五、违约责任

  1.在种子期,甲方未投入或未足额投入风险资金,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未投入部分资金××倍的违约金给乙方,××项目已具有的有形、无形资产均归乙方单独享有;

  2.在种子期,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交给其他风险投资者,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已投入资金额2倍的违约金给甲方,××项目已具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均归甲方单独享有;

  3.××样机试制完毕达到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设立公司,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服务单位: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客 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电话(手机): fax/e-mail:

  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定义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200 年 月 日以 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书》;

  c)“服务”指甲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为完成协议所涉之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地挂牌交易的中国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 服务种类:甲方独立操做。

  2.1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委托甲方在北京(资金小于五千万)就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提供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价值分析及操作。

  3.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

  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30%(记:投资一万元还一万三千元。如出现亏损全部又甲方承担)。期满后十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

  4. 责任及义务

  4.1 甲方的义务

  a)甲方应尽一切努力,高效和经济地按专业机构公认的标准和惯例履行服务和义务。

  b)甲方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不应为私利而挪用资金。

  d)甲方应对服务工作量、完整性负责。

  e)没有乙方的授权,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移基于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

  4.2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润。

  b)对于甲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履行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c)乙方保证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期满后,均不承担乙方或代理人因错误行为、过失或违约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5. 保密约定

  5.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5.2 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方仅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种类向乙方提供投资研究分析和操作。

  7. 协议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7.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b)本协议期限届满。

  7.2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资金足额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帐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协议及退还相关资金。

  7.3 甲方若发现乙方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意见和操作之内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拾贰个月至 年 月 日止。

  8.2 本协议一式叁份,公证方,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 署: 签 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合同 篇6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0x年x月xx日于中国武汉签署。

  甲方: 天下迪(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xxxx集团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武汉博震xx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博震xx)为xx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通过对博震xx公司的控股,获得震xx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博震xx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博震xx公司组建手续。

  二、出资比例及支付

  1、公司博震xx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博震xx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博震xx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博震xx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200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xx公司帐户;乙方应X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xx公司帐户。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博震xx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双方须按照各自在博震xx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担xx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博震xx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xx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四、管理机构设置

  1、博震xx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x名董事,乙方推荐x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博震xx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博震xx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博震xx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博震xx公司因经营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博震xx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博震xx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博震xx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xxxx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xx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xxxx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武汉博震xx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方共同制定博震xx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 合作条件和前提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 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80%,乙方出资20%,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

  第七条 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博震xx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xx、起义、兵变、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其他

  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天下迪(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签字)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乙方:xxxx集团公司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约日期:

项目投资合同 篇7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

  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三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景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免费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景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景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景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景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景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景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景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景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景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景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5、乙方在开发中涉及有关林木问题,需事先报告甲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经济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缴纳规费和门票收入,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提请仲裁机关解决。

  八、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旅游局一份,景区所在村委会各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补签协议,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备注: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e - mail: _________

  e - mail: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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