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2-02-25 15:32:0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劳动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劳动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 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 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 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 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 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 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单位类型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省市区(县)街(乡)号

  实际经营地省市区(县)街(乡)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号

  实际居住地省市区(县)街(乡)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五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六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甲方实行工资制(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或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元。

  第九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签约须知

  1、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2、甲方招用乙方,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财物。

  3、甲方应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乙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甲方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甲方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况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文本,用钢笔、碳素笔填写,一经签订不得涂改或换页。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规定,予以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备案机关(盖章)经办人:(签章)

  备案时间: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3

  甲 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户口性质: 城镇( ) 农村( )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手机: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方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原则、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为有固定期限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天(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用工单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方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将乙方派往用工单位工作。合同生效后,乙方的用工单位为(以下简称“用工单位”)

  第三条 乙方同意甲方派遣其至用工单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 。根据用工单位生产经营需要,在不降低待遇或不增加劳动强度的前提下,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该调整系用工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劳动者须遵守。

  第四条 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遵守用工单位及甲方的劳动纪律。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

  第五条 乙方在工作中,用工单位为其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和卫生要求的保护措施和工作环境;

  第六条 乙方在工作中执行用工单位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安排。

  四、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 用工单位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工资计算办法按用工单位的分配办法执行。但乙方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若用工单位无明确的相关薪酬办法,则遵从以下约定:婚丧假、产假、病假、加班工资、年休假等工资计算基数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第八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甲方于每月 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

  第九条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甲方依法为乙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乙方应缴纳部分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合同期限内每逢一个新的社会保险年度,其缴费标准因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生变化等因素需补缴或调整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中代扣需补缴和调整的金额。缴费基数按员工上年度实际收入缴纳.

  第十条 乙方的福利待遇按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五、工伤事故

  第十一条 合同期间,乙方因在用工单位工作发生因工伤、亡,可根据就近原则到工伤定点医院作及时的门诊救治后,须到渝北区工伤定点医院作后续的住院治疗,并且配合甲方作好工伤申报和费用报销工作,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伤费用不能报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劳动合同终止、解除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前,若任何一方均未提出续订意向或未就续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本合同期满时即行终止。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其中造成用工单位或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欺诈手段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包括但不限于:简历、学历、职业资格证、身份证、体检报告等,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未与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隐瞒事实的,对前用人单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未声明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二)、严重失职、失误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损害的;(注:用工单位如无此规定,则遵从以下约定:重大经济损失是指直接损失达3000元以上的,重大损害是指造成用工单位停工、停产或名誉损失和影响企业形象的。)

  (三)、严重违反用工单位或甲方规章制度的;(注:用工单位如无此特别规定,则旷工二日及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具备本岗位相应业务技能的;

  (五)、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治安处罚以及违反国家相关条例规定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

  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差,难以胜任用工单位岗位工作;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宜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或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因用工单位客观情况等原因需要裁减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乙方提前30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经用工单位和甲方批准,在交接手续完结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用工单位工作条件、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七、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交接

  第十八条 乙方交还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工作物品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与用工单位指定人员办好交接手续,移交物品,经交接人员签字确认。若人为损坏或遗失,依该物品购买时的市场价格予以赔偿,乙方不能及时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工资、经济补偿中扣除;如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第十九条 乙方在离开用工单位三日内,需及时到甲方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人事档案以及社会保险需在离职后十五天内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1-4月社平工资未公布等特殊情况除外)。

  八、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予以赔偿。如遇乙方在外派工作期间,违反用工单位岗位职责或操作规程给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用工单位认定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本人负责赔偿。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承担了相应的连带责任或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用工单位和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金额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费人民币500元,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间,乙方接受过用工单位或甲方专业技术培训的,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离

  职的,乙方应按培训费(元)—实际服务期(月)×培训费(元)/约定服务期(月)公式计算向用工单位或甲方赔偿培训费用,或按事先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培训协议赔偿用工单位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间,乙方对所知悉、持有的劳务输入单位商业秘密(包括经济计划、业务数据、文件资料、客户来源和名单或其它重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严禁直接或间接将商业秘密提供、泄露给他人,如因此给甲方和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九、特别约定

  第二十三条 乙方确认,甲方和用工单位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同时乙方已向甲方如实告知本人学历、职业资格以及与前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是否解除等情形,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二十四条 双方承诺本合同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提供虚假信息,乙方将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乙方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任何依该地址寄送(挂号邮寄或邮政快递)的文件,凭有关邮寄凭证即视为送达。如乙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有义务在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甲方在收到变更书面通知前仍可按原地址寄送。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书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一份,人事档案一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单位) :

  乙方(被聘用员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1、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

  经营地址 :

  2、 乙方: 性别:

  二、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本合同自20xx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实习期)为 1 个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从事_________ 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分配,积极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聘用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特长、专长、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乙方申请,在与乙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并相应调整乙方的待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用品。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纪律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乙方有义务认真学习甲方公示的执业法规、规章制度。

  五、劳动报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及奖金根据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对乙方给予奖励或处分。

  3、甲方服务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北京市当年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保险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如乙方已在其他行政区域建立了劳动保险帐户,可以在国家主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为员工报销在外地缴纳的社会保险中应由企业负担的部分。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停止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2、乙方根据其岗位享受甲方规定的相应的福利待遇。

  3、甲方应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和提高乙方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甲方要求完成规定数量、质量指标的工作任务。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已经向乙方公示,乙方应严格遵守。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将甲方的审计方法、审计计划、客户信息、执业资料等商业秘密对外提供,乙方应承担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工资的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该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报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完成规定工作的,在此期间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按照本人月工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接受乙方在接受规定工作的时间内提出辞职请求。

  3、甲方在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及客户网络以及甲方在开拓业务方面的任何作法和文件(包括软件)均属乙方应当保守的商业秘密。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以外的单位兼职。

  八、职务发明权: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作出的属于甲方业务范围内的任何研究、发明、设计、改进及创新属于职务发明,其所有权归甲方。

  2、乙方利用甲方的设备或利用其为甲方工作上的便利所作的研究、发明、发现、设计、改进及创新所取得的成果,甲方由此申请专利权、版权、注册权或其他保护性权利的所有权归甲方。

  九、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甲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2、甲方发生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需支付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有意隐瞒或未如实向甲方介绍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个人基本情况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或与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事务所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经股东会讨论取得超过2/3股东的同意意见,向劳动人事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解除本合同。

  (二)下列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终止:

  1、甲方经主管部门批准变更主要业务方向,调整经营任务,或者由于经营方式、所有制形式发生变化;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发生变化;

  3、出现甲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的情形;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甲方批准后生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甲方批准后生效。但是,项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合同期限未满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四十五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甲方批准后生效。乙方未按本约定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不办理工作交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无法办理其工作交接:

  A:办公物品、业务图书未归还;

  B:工作未交接;

  C:借款未归还;

  D:工作档案未归还;

  E:审计底稿(含电子版文件)未整理、移交;

  F:笔记本电脑的开机密码、电子文档的密码未交接;

  G:未按离职流程办理手续等。

  (五)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甲方同意,考入脱产学历再教育学习的。

  十一、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合同期内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

  5、乙方身为会计、审计专业人员,由于个人原因被判令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

  6、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7、乙方受到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中任意一项达到15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如合同到期日,乙方仍未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的,乙方应当继续完成工作任务,权利与义务与合同期内一致,合同到期日自动延长到工作任务完成之日。

  (三)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如经乙方提出,甲方与乙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2、乙方从20xx年5月1日起,已经与甲方连续签署2次合同(补充协议除外);且乙方没有出现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合同的。

  十二、损害赔偿:

  1、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第十条(四)、(五)款的规定,合同期限未满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者未按照第十一条(二)款规定的手续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以及当年应发的各项补贴,作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违约金;除第十条(二)款、第十一条(一)款情形之外,如乙方在当年十一月一日至第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之间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未批准乙方辞职申请之前,乙方应按照甲方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如乙方未完成甲方安排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赔偿,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损失以乙方辞职上月实发工资为标准计算的年度工资额为限)。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因乙方个人原因所出现的工作失误,给甲方的客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客户向甲方提出赔偿请求的,甲方将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对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和降级、辞退等处分。如乙方已经离职,甲方有权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向乙方行使追偿权;如因乙方与客户串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除负责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十三、经济补偿: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职级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的职级工资发给经济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职级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甲方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事务所另行安排的工作,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裁减人员的。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不低于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

  (三)由甲方出资培训或出资招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赔偿标准以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为准。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计算,数额不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当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时,应当优先适用服务期约定,甲乙双方可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以与服务期的约定相一致。

  十四、劳动争议的处理及其他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合同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5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 年 月_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合同有效期限为 _天,至_ 年 _月 _日止。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 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 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 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需保证乙方到地方一定安排工作,否则甲方包赔往返车费,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甲方需在出发之前向乙方说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与误会。

  2、甲方根据工作学生的个人情况及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学生的工作岗位,并负责对

  学生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

  3、乙方工作期间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出现违反厂方相关规章者,厂方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或者结束工作。

  4、乙方除车费自理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暑假工任何费用,否则造成的资金纷争由甲方负责,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向甲方自己的真实基本资料并且要工作满两个月;

  2、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如果有情况不清楚可向甲方询问,甲方有义务进行解答

  3、在整个招聘及安排过程中如果有突发情况或不可预料的事情发生,乙方必须尽全力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乙方不得借机闹事或者不配合,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二)甲方应在合同期满时如期发放货币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且相关事宜应先告知乙方。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工作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1项至第4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

  民族: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_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六、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

  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且因为本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任务需要及乙方岗位意向,安排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的规定),甲方根据单位有关规定及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具体见第五条)。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根据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量不超过8小时,如超出8小时需加班部分根据加班时间予以补休。每周工作五天半,按工作需要实行单双休。月休假保证在6天以上(包括六天)。 具体安排为: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5天/年;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年休假增加一天;以15天为上限)、婚假(15天)、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假期时长均遵照《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规定。

  3、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4、如果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5、当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第六条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及乙方工作岗位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2、工资构成方式为:基本工资+项目提成工资+年终奖。基本工资分为实习工资,适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三种。

  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月;正式聘用的

  基本工资为元/月。个人当年所得基本工资+提成不足元时发放保底工资,保底工资元/年。

  乙方项目提成工资计算方式:单个项目提成X完成项目数量。单个项目提成比例为该项目签订资金总额的3%-6%。个人所得提成根据实际工作量、工作完成质量等因素在项目组内分配。每个项目完成后,需结算该项目个人所得提成额,由公司存档并通报个人。

  3、甲方每月25日支付乙方(上月)基本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当年的保底工资及提成在农历春节前一次性发放。

  4、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因故离职,需提前结束合同,乙方当年个人应得保底工资扣除20%,余下金额离职当月一次性发放。

  第七条保险福利

  1、甲方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按时以当地最低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2、乙方应提交办理社会保险所必需的真实资料。

  3、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4、在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工资按照国家的规定和甲方规定执行。

  6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3、由于通货膨胀、物价指数上涨,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变更,甲乙双方每年就工资部分进行协商一次。双方达成一致时,变更本合同;如最终无法达成一致,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第八条第3款所述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实习期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如因乙方个人原因需要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认可,可以解除本合同。如甲方不认可,乙方仍要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为月工资额。如乙方未交接离职或旷工超过15天,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月工资额的二倍,并且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担任重要职务或执行关键任务并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

  (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第十三条商业秘密

  1、乙方为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时,甲乙双方终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个月内,乙方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工资标准随岗位变动而调整。

  2、掌握商业秘密的乙方离职后,须在半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不得使用在甲方工作时的保密资料或成果。如果乙方未按此约定执行,甲方将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在合同期内及离职后,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及甲方所拥有的一切资料。如有违反,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不得拿在甲方的工作作为自己的毕业设计或答辩,如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没有时间完成毕业设计的,可与甲方协商,由甲方确定乙方的毕业设计及答辩范围。 第十四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办法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3、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乙方所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赔偿办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 篇7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招用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甲方劳动合同制度,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甲方与乙方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中前____月为试用期。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如双方同意延续,应续订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门_______岗位从事工作。

  2。乙方上岗后应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量和质量指标或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

  3。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技能)和工作表现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八小时制,每周工作五天;

  (2)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隔天班工时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加班加点的,经协商同意后,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加班加点时间控制和工资结算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四条,培训,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

  2。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卫生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国家和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措施。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依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职位确定其税前工资每月为______元,其中试工期每月为___元,下月___日为工资发放日;

  (2)甲方根据经营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薪酬,乙方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量和质量指标将不予加薪。

  2。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手续。

  (2)甲方必须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和生活福利待遇;

  (3)乙方如因病休假,经甲方认可的医院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享受有薪病假,病假工资按政府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都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指定的规章制度,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但为了保证甲方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协定,乙方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一周并办理工作交接,在此期间由甲方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应负责任;

  (2)甲方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的去向和补偿。

  (1)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退工手续;

  (2)本合同解除后,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乙方的补偿待遇按《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政策办理。

  第八条,协商约定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接受甲方出资培训或者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质的,必须服务期由甲,乙双方另订协议确定。

  2。

  3。

  第九条,违约,赔偿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解释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代表(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