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连平县的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标准

时间:2021-02-13 19:09:31 劳动保障 我要投稿

河源连平县的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标准

我们在佛山工作,一直住在佛山,但户口在老家河源.想问农村医保报销问题:

1今年小孩子住院两次,各分别是1个星期(第一次与第二次住院时间间隔7天)报销是否是两次累计起来一起报?还是分开?

2问夫家村里的村长,回答是,每次报销规定:全额-600(说这600元是固定不报销的,算是基本消费),然后减剩下的`再乘30%.比如:(1200-600)*30%=180元,想问这600元基本消本是什么概念,合不合理?这种报法是不是合法?

3如果600元基本消费不合理,我们找哪个部门反映?

小孩两次住院分别是1200和2900合计,如果这么算那我们还报什么销?30%是因为非本市本镇住的院,报得少我们理解,但那600元一次的基本消费实在不明白?请知道的告诉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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