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音乐专业艺术教育改革途径论文

时间:2022-06-27 02:42:15 艺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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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音乐专业艺术教育改革途径论文

  1目前高校音乐教育存在的困境

非音乐专业艺术教育改革途径论文

  1.1非专业性质的高等音乐教育处于尴尬的地位

  1988年4月,国家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中普及音乐教育的意见》一文将高校非专业公共艺术教育行为扶上了重要地位,认为高校非专业艺术教育事关学生的全面发展问题。随后,清华以及北大等高等院校响应此政策,率先在学校开展了非专业性艺术教育课程。这一举措距今已有二十七年,但非专业学生的音乐教育工作却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表现出更大的价值,高校的音乐教育工作还是仅仅流于表面,教育目的也仅仅是为学生普及一些基本的艺术知识等,这一行为导致了非专业高等院校音乐教育功能的弱化,教育活动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

  1.2课程安排预期目的与最终实践目的的错位

  对于非艺术院校的学生来说,音乐教育主要是作为主课的一种辅导功能而出现,课程设置的主要目的是育人。所以说如果课程在设置时,不能很好地将育人的牵引性设置进去,那么便很容易致使这一门课程陷入一个狭隘的境地,也就是所谓的程式化摆设,或者课程浅显易懂,仅供娱乐,或者课程生涩难懂,学生不感兴趣,不论是哪一种情况,这无疑都会直接降低音乐教育本身的价值性。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商榷,我国部分高校在对非专业学生进行音乐教育时,并没有根据不同专业的不同情况而进行针对性的设置,多是简单复制音乐专业的课程结构。相对于音乐专业学生来说,非音乐专业学生在接受音乐专业教育时,因为没有一定的艺术素养与基础,需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且正如前文所言非专业学生在学习音乐课程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自身的智能以及情感还有思维、人格等的发展,因此对非专业学生进行音乐教育,是一个跨学科的难题,随意简单复制课程结构并不可取。

  1.3高等音乐教育运行策略以及规划的缺乏

  我国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先生曾直言道,我国大学生之所以创新能力缺乏,主要是是因为我国大学教育实施文理分科教育,文理分开,音乐教育被忽视甚至是被漠视,影响了大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目前这一问题已被多数学者所发现,但具体怎样解决,如何在不加大学生学习负担的情况下,将音乐教育适当地添加进去,如何根据大学生创新能力低下,正确引导“音乐教育”的开展方向,仍有待商讨。在这种背景之下,形成一个有效的音乐教育运行策略便是难上加难,音乐教育在培养学生创新性方面的作用也便被大大限制。

  1.4“师资建设”的滞后

  除过上述值得考究的问题之外,高校非专业音乐教育师资建设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所在。与音乐专业相比,我国的非音乐专业的音乐教育其主要实现目标与前者截然不同,这也就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即既具备基本的艺术素养,同时又具备一定的育人技能,可以说是一种凌驾于艺术以及教育专业之上的一种融合。但我国实行音乐教育以来,并未从教师层面进行改进,一般都是从音乐专业借调老师或者直接选聘音乐专业毕业人才对非专业学生进行音乐教育。最终实践结果告诉我们,这些艺术教师的知识结构并不足以应付这样难度的教育目标,其结果自然也无法让人满意。

  2当代高校音乐教育的创新发展策略

  2.1明晰课程性质,加强学科建设

  对于普通高校非专业学生来说,音乐教育课程一般都是作为校级公选课被纳入整个教育体系之中,学校规定每位学生都必须在学校开始的校级艺术公选课中选出一门来,基本是两个学分。在此我们必须先来了解一下高校的基本的课程设置。首先,公共音乐课在高校被归入校级公共选修课之列,当然,选修课并不是说可有可无的课。我国教育部在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选修1门并且通过考核。对于实行学分制的高等学校,每个学生至少要通过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并取得2个学分;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从上面可以看出,虽然音乐课程是属于校级公选课,但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谓的选修,只是在学校开设的课程中选择一个自己较为喜欢的课程,无论是“艺术导论”还是“音乐鉴赏”,学生都必须任选其一,修够两个学分,方可毕业。这便对高校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即学校要根据教育部以及本校实际情况,开设音乐课程以供学生选择。学校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共音乐课程并不是可有可无,这一方面是人才培养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教育部门的有力规定,必须纳入教学计划。

  2.2强化组织管理,调整课程设置

  就我国目前音乐教育工作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的音乐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便是教育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教育工作多头领导、体制不顺、效率低下,是问题的主要类型,从表面来看,这些问题似乎是因为音乐教育的先天的特点,其实深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学校对其重视程度不足,音乐教育不比学生基本课程教育———其课程设置面相对较广,课程量也是相对较大,有一个统一的领导机构来领导。有鉴于此,高校应该成立一个相应的领导机构,专门对高校非专业音乐教育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此机构一般至少要有一个副校级领导任组长,专门组织管理学校的音乐教育,并与承担学校的涉及艺术教育的比如团委、学生处等机构联系起来,提高高校非专业学生的音乐教育工作。

  2.3打造专业队伍,强化师资保障

  前文有提到,专业的教师队伍是实现高校音乐教育的重要基础,因此,建立一支专业、专职、专门的音乐教育师资队伍是高校提高自身音乐教育质量的有力保障。根据我国相关教育方案规定,我国高校从事音乐教育的专职教师人数不得少于艺术教师人数的一半之数,但是由于我国教师编制较为紧凑,高校音乐教育在实际运行时难以在短期内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造成这一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是目前国内“艺考热”的存在,使高校艺术生源有增无减,同时便直接增加了高校艺术教师的教学任务,音乐教育与专业授课两方面的压力使高校艺术教师不堪其负。另一方面,我国部分高校音乐教育中心属于挂靠运行,并没有实际的依存实体机构,这便给高校教务处在安排课程上设置了不少的障碍,降低了教务处的运行能力。为了有效达到方案中的师资设备要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化解在职音乐专业教师的教学压力。高校可以根据本身课程需要,吸纳社会上的艺术能人、工艺大师等,同时对校内目前存在的艺术教师进行分类,以便为校级公共课的设置提供便利,最大可能地分散高校音乐课程设置与教授方面的压力。其次,根据高校音乐教育的特点,有选择地与社会艺术团体合作,借助社会艺术团体的优秀资源,丰富高校音乐教育形式与教育内容。

  2.4优化教育内容,满足学生要求

  校级公选课中最容易被学生选中的往往是课堂内容与形式具有吸引力的一些课程,因此,提高音乐课堂的吸引力也是重中之重,我国教育部除了对八门限选课程进行明确的限制与规定之外,对任意选修课程也有一定的规范。任意选修课即艺术作品赏析课,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以及艺术实践类课程,各高校可以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学校在对音乐课堂进行安排时,要尽可能地在学校现有的师资以及设备资源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整合,那么这里就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数量上,另一个便是质量上,数量不足,难以满足高校学生的上课需求,质量不足,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我国多数高校来说,数量不是根本问题,从根本上提高高校音乐课堂的质量才是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学校的有力规划,学校在开设音乐课堂时,要做到择优选择,整合学校资源,根据老师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尽最大可能地做到因材施教。

  3结论

  总而言之,非音乐专业院校音乐教育不应当仅仅只作为一种“边缘学科”存在于高校课程安排中,高校应该从根本上重视本校非音乐专业的音乐教育工作,整合学校师资资源,合理安排高校音乐教育课程,全面落实我国音乐教育之根本,推进我国非音乐专业院校的音乐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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