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非正常损失中税务处理的几个问题论文

时间:2022-12-14 11:02:57 税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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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非正常损失中税务处理的几个问题论文

  摘 要:本文对于当前企业中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税务处理方法存在的若干问题,在税法条例的基础上做出客观分析,探讨了判定存货非正常损失及减少税收风险的税务处理问题。 关键词: 关键词: 存货 非正常损失 税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企业

存货非正常损失中税务处理的几个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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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帐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而存货的非正常损失,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那么,企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存货非正常损失的判定。  在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存货的正常损失是诸如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相反,非正常损失则是由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失。因此,企业判定存货非正常损失的关键是区分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否主观因素。  企业在确认了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之后,接下来要面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问题。如何处理才能合理的减少税收风险、给企业减少损失呢?

  (一) 存货非正常损失增值税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企业非正常损失已经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的,应当将该项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  非正常损失存货价值包含运费等应税劳务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样不得抵扣。因此,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的运费的进项税额(营改增后)与购进存货本身进项税额之和计算需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1:某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5月1日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100公斤,价格25万元,运费2万元(含11%进项税额)。6月30日盘点库存时发现,因管理不善该原材料被盗50公斤。  非正常损失存货占总量的百分比=50÷100=50%  运费应转出进项税额=2÷(1+11%)×11%×50%=0.1(万元)  损失存货转出进项税额=(25+2-0.2)×50%×17%=2.3(万元)  存货非正常损失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0.1+2.3=2.4(万元)  非正常损失的存货,如果不考虑残值收入,直接以存货成本计算进项税转出额,则会造成变价收入部分在处置和转出环节重复计征增值税。财税[2009]57号规定:对企业毁损、报废的存货,以该存货的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作为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存货非正常损失的成本应扣除残值收入后计算进项税转出额。  例2:某书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图书增值税税率为13% ,2014年12月因仓库管理员责任毁损图书一批,价值100万元(不含税),书店出售毁损图书变价收入7万元(含税),责任人赔偿10万元。  残值变价收入销项税额=7÷(1+13%)×13%=0.8(万元)  损失存货已抵扣进项税额=100×13%=13(万元)  存货非正常损失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100-7-0.8)×13%=12.2(万元)  企业发生存货非正常损失的金额应为实际成本,如果是其他成本,一定要将帐面成本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为实际成本。如新华书店系统采用定价码洋核算,工业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等等,在申报存货损失时都调整为实际成本,用于避免由此带来税务风险。

  (二) 存货非正常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明确,企业发生存货损失时,不区分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只要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损失都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要予以转出并缴纳增值税款。前述,财税[2009]57号规定;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就是说,对于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转出的进项税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税前扣除。这一条款对于遭受到存货损失的企业来说,可以在发生存货损失后少交企业所得税,无疑雪中送炭的好消息。  上例2中,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100-10-(7-0.8)﹞+12.2=96(万元),实际上就是最终结转至当期损益的金额。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 《增值税暂行条例》  3.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 李波.石青青.存货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转出的税务认定分歧.财会月刊.2011;2  5. 周曼.存货非正常损失之税务处理.财会月刊.2011;10  6. 章建良.资产损失税务处理须注意六个误区.新会计.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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