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放假的问题

时间:2020-11-28 19:15:29 职场 我要投稿

如何看待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5条关于放假的问题

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这里的停工是指部分停工还是全员停工?
现在出现一些企业将老员工调到没项目的部门,然后以上面的条例给那些工程师只发最低保障。以前都是白领几千一个月(有合同),现在只拿几百块。而合同几个月后就到期。这是否是变相裁员?
合法吗?

如何看待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5条关于放假的问题


【如何看待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5条关于放假的问题】相关文章: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02-08

最新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02-08

关于银行如何办理转账的问题11-18

如何看待诺基亚推出安卓系统手机?07-25

如何看待临床医学就业前景发展10-27

谈如何看待企业存货管理论文08-26

支付信托报酬支付协议书11-30

如何回答跳槽问题08-05

关于春节放假的通知12-25

关于不同星座女怎么看待分手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