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温补贴政策

时间:2022-07-03 05:54:57 社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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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高温补贴政策

高温天又来了,高温津贴有着落了吗?据了解,根据浙江省《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规定,今年用人单位高温津贴发放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

本次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按每人225元/月标准发放;非高温作业工人按每人180元/月标准发放;一般工作人员按每人145元/月标准发放。总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高温天气已到,各用人单位要尽快落实高温津贴发放工作,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2016浙江高温补贴政策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浙江高温补贴标准2016: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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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过后,“三伏”来袭。今年的三伏天从7月17日到8月25日,共计40天。

温州的夏天将不间断地开启“加温”模式。在这个“人人都是小笼包”的季节,高温补贴、空调安装等问题再一次成为不少市民热议的话题。本期《麻辣问答》,温州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北京盈科(温州)律师所刑事部主任王青山律师将就市民关心的热门话题,一一为你解答。

特殊工种该不该获得高温补贴?

市民王先生来电:我是瓯海一家企业的电焊工,工作已有10多年了。按照有关规定,电焊工除了持证上岗外,还需要在作业时,穿上工作服、绝缘鞋等防护工具。一穿上工作服,别提夏天,即便是冬天,我们每天也是干得汗如雨下。

前几年,我们也发过高温补贴,可在今年,高温补贴迟迟不见踪影。公司负责人说,因为我们工种特殊,本来作业的温度可能就超过35摄氏度。因此,不发放高温补贴。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吗?

律师点评:高温津贴是给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一种工资性补偿,是由企业根据国家强制性文件的标准进行发放。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对此,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也曾联合下发通知,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摄氏度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摄氏度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因此,即便王先生从事的是特殊工种,企业也应当向王先生发放高温补贴。

空调安装不当出现隐患谁担责?

市民吴女士留言:去年夏天我在市区某家电城购入了一台某名牌空调,当天该品牌空调就派人来我家安装了空调机。今年7月底,我发现家中的客厅及其相邻房间的地板、墙面被水侵蚀。空调售后人员检查后确认,空调安装时,排水管通过的墙洞没有被封堵,而老鼠爬了进去将墙洞处的排水管咬破所致。不得已,我对地板和墙面等进行了维修,花费了维修费用1万多元,我要求家电城和经销商赔偿,但是对方只愿意赔偿1000元。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点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吴女士和销售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作为销售商,不仅应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空调,还应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安装服务。因销售商指派的安装人员在安装空调时未尽到合理谨慎注意义务,造成漏水,引起墙面、屋面受损,安装人员的疏忽行为和受损结果有因果关系,销售商应对吴女士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台风暴雨车库被淹,物业有责任吗?

市民黄先生留言:我住在瑞安某小区。前几年,我们小区常因台风暴雨导致地下车库出现积水,因此停在地下车库的车辆被淹没,损失惨重。请问物业有一定的赔偿责任吗?

律师点评:暴雨、台风虽然属于不可抗力,但对其造成的灾害可以预防,使其损害得到减少或避免。特别是对于大雨这一常见现象应是可以预见的,所以,开发公司在设计地下车库时,应慎重考虑其防水抗涝的规划标准。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应对地下车库及其他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挡水、排水、防渗漏等方面进行检修、养护、管理。并在险情发生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排水措施。如果险情无法排除,物业公司有义务及时通知业主将财物移出车库,从而避免损失发生或进一步扩大。如果物业没有及时排除险情又未能及时通知业主,从而导致业主车辆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高温停工工资照发吗?

市民贾先生来电:我是瓯海一家企业的装配工人,工资是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再加上计件工资。最近,公司订单减少,老板就以高温为名停工了。我想了解下,在高温天气停工,工资是否还会照发?如果照发的话,发放的是什么工资?

律师点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否则属于变相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并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在《职业病目录》“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中暑”也被列为职业病的一种。这意味着,职工因天气高温,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内中暑,并被职业病防治部门确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获得赔偿。

也就是说,因高温停工,企业应照常支付给工人工资,若企业强令劳动者在没有防暑降温办法或高温防护前提下冒险功课,劳动者有权拒绝施行工作指令。

台风天发货延迟算不算违约?

市民朱先生来电:我是做淘宝生意的。在夏天,温州台风也比较多,如果遇到台风、暴雨等极端性天气,导致发货延迟,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免除违约责任的话又有哪些条件呢?

律师点评:台风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导致卖家发货延迟,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如卖家因不可抗力延迟发货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但如果是卖家延迟发货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不能免除责任。比如:应在本月5日发货的,但拖到7日台风来临才发货,那么卖家就有一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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