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黄标车新规定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日前下发通知,对未列入免检范围的大型车、老旧车、黄标车等车辆,特别是对大中型车辆、危险品车辆、校车,要列为监管重点,严格执行环保检测标准,对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一律不得通过检验。
据悉,今年全省共有28.2万辆黄标车需要淘汰。省公安厅要求,对黄标车各地不得办理注册登记业务,不得办理外省、省内转入登记业务。要严格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黄标车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或者经修理、调整、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当进行强制报废,并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对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进行强制报废。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执勤民警要在城乡接合部和其他有尾气排放严重车辆及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路段,对这些车辆进行严格的路检、路查,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扣留,强制报废。并对拼装车、报废车驾驶人和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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