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应急预案

时间:2020-12-22 09:57:40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消防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工程消防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工程消防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建筑工程消防应急预案1

  第一节 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须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在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9.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就采取相应防火措施,适当减少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另外,还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各类建筑设施、材料防火间距如表:

  各类建筑设施、材料的防火间距表(m)

  建筑物临建设施非易燃库、站易燃库站固 定明火处木料堆废 料易燃杂料

  建筑物~ 20 15 20 15 20 30

  临建设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库、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库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处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废料、易燃杂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现场应有车辆循环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13.现场应设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较大工程要分区设置消防栓;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施工现场消防栓处日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水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现场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点:

  (1)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2)现场生石灰应单独存放,不准与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注意防水。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的干燥处。

  15.现场中用易燃材料搭设工棚在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棚设置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间距,城区不小于5米,农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过于集中。每一组工棚不准超过12幢。组与组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

  (3)不准在高压线下搭设工棚。在高压线下一侧搭设工棚时,距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6米,工棚距铁路和易燃物库房距离不浊于30米;距危险性较大的用火生产区不小于30米。锅炉房、厨房用明火的设施应设在工棚区的长年下风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内应留有通道,合理设门窗,门窗均应向外开。

  (5)工棚内的灯具、电线都应采用妥善的绝缘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间距,使用大灯泡时要加大距离,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照明。

  16.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如下:

  (1)在基础施工时,注意工地上风方向是否有烟囱落下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加强看火人员。特别高层施工时,电焊火花一落数层,如果场内易燃物多,应多设看火员。在焊点垂直下方,尽量清理易燃物。电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消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锁紧,焊线绝缘要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接触时要采取保护,防止漏电打火。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应按规定架设。

  (3)在装修施工时,易燃材料较多,对所用电气及电线要严加管理,预防断路打火。在吊顶内安装管道时,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禁止在吊顶内焊割作业。如果因为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易燃棚顶内从事电气焊时,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在使用易燃油漆时,要注意通风,严禁明火,以防易燃气体燃烧爆炸。还应注意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的注意及急救要领

  现场出现火灾或火险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

  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灭火以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保护火灾现场又是查找火灾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节 消防安全技术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一.机电设备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台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且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3.电气设备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独立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修理。

  5.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6.行灯电压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及配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不得躺卧使用,且必须有防回火的安全装置。

  二.油漆工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应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的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在室内或在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的火种。

  5.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多,打气不得过足,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6.在调油漆或对释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7.用不完的料桶应盖好放回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8.清理随用的小油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三.焊接工程

  (一)电焊工

  1.电焊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电焊机要设独立的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箱内,拉闸时应侧身操作。

  3.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采用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内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验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气焊工

  1.气焊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报送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火源不得小于是10米。

  (2)乙炔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应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气。同时严禁气路沾油。

  (5)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晒或高温处,温度不得超过35°C。

  (6)使用乙炔气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乙炔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器。

  (3)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混合气阀门,)最后关闭乙炔气阀门。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清除或覆盖、隔离。

  (2)氧气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带有乙炔气和氧气的焊枪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或登高。

  (5)严禁在带压的金属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阀、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工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四.防水作业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串通后,方准烘烤,烘烤中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间的距离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地方,离锅不小于5米。

  5、煎油前应先清除锅内的杂质和清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刻用锅盖盖紧,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沙,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的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水换气。

  五、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与楼面钢筋用板支承绝缘。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边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带电焊手套,焊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

  3、操作前必须申请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人看火,否则禁止作业。

  六、明火作业

  1、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3、使用明火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 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

  2) 使用材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3) 现场应设吸烟室,场内严禁吸烟。

  4) 现场从事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均应受过消防知识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在作业前要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看火人员应随身应有灭火器,在焊接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七、季节施工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等现象,应及时加固修理,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第三节 工地各设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一.一般规定

  1、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应编制防火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一般工程应有防火技术方案。

  2、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组织。

  3、明确划定用火和禁火区域。

  4、动火作业需履行审批制度,动火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专人监护。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二.灭火器材适用范围

  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油脂,石油产品及一般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2、酸碱灭火器适用于竹木、棉毛、革、纸等一般可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3、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石油及其产品、易燃物质的初起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电器及油脂火灾。

  5、水的灭火范围较广,但不得用于: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体火灾。

  2) 与水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可引起爆炸的物质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于带电设备和可燃粉尘处的火灾,贮存大量浓硫酸,硝酸场所的火灾。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种消防梯经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

  3、水带冲水防骤然折弯,不被油脂污染,用后清洗晒干,收藏时单层卷起,竖直放在架上。

  4、各种管接头上和阀盖应接装灵便,松紧适度,无渗漏,不得与酸碱等化学品混放,使用时不得撞压。

  5、消防栓按室内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及时加注润滑液,消防栓上应经常清理。

  6、工地设有火灾控测和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时,应设专人管理,保持处于完好状态。

  四.料场仓库存防火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仓库应有6米宽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

  3、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贮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库存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和装卸。

  4、库房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电气线路或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应使用防爆开关和防爆灯。

  5、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处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筑施工防火

  1、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视需要增设临时水箱、水池,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

  3、设专业防火监视巡回检查;

  4、现场配报警装置,及时报告火险。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畅通;

  2、在门窗、洞口和通气孔处禁放氧气瓶和乙炔瓶;

  3、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和存放有毒、易燃物品;

  4、应有火险报警装置。

  七.熬制沥青防火

  1、锅炉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适合地点,禁止设在屋顶、简易工棚内和电气线路下。

  2、严禁用汽油或煤油点火,不能用沥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释沥青时,应待沥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后进行。

  4、熬制现场应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电焊、气焊作业防火。

  1.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小于30m。

  2. 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存放时的距离不小于2m,使用时的距离不小于5m。

  3. 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4. 作业前应有书面的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热物和切断电源、气源。

  九、 涂(喷)漆的防火

  1. 作业场所应通风良好,防止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2. 禁止与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作业。

  3. 接触涂料、稀释剂的工具应采用防火花型。

  4. 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建筑工程消防应急预案2

  为建立健全高新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机制,提高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能力,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有效处置高新区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充分准备,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轻火灾造成的社会影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高层民用建筑是指10层和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或住宅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工业建筑是指2层及2层以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厂房或库房。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类高层建筑,发生重、特大火灾,扑救难度较大,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原则。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 ,必须在高新区管委会、稽山派出所、越城区消防大队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灭火救援行动,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二)加强第一出动原则。扑救高层建筑的火灾应调集足够的消防警力,才能有效地控制火势和抢救人命,从而把握火场的主动权。同时更要加强举高消防车和专勤消防车的调集,以充分发挥装备的优势,提高灭火救援效能。

  (三)坚持“救人第一”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首要任务。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救人应与灭火同步实施,即采用水枪射流扑灭被困人员周围及疏散通道上的火势,驱散烟雾,打通救人疏散通道。

  (四)坚持“以固为主,固移结合”原则。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充分利用固定灭火设施,立足自救,适应立体作战,加强第一出动,坚持“以固定灭火设施为主,固定灭火设施和移动消防装备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疏散抢救人员、有效控制火势,消灭火灾。

  (五)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三、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适时成立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

  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根据灾情和现场灭火救援的需要,适时成立市公安局应急指挥部,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向上级汇报现场情况;统一指挥灭火救援警力,协调社会各参战力量;决策有关灭火救援行动中的重大事项;调拨各种灭火救援保障物资和交通工具;发布现场信息;维护灾情发生地区的社会秩序;协调有关善后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局领导

  副总指挥:指挥部领导、消防支队领导

  成员单位:指挥部、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刑警支队、属地公安分局、装备财务处、科技通信处等相关参与部门以及安监、医疗、供水、供电、燃气、建筑、气象等参战的市属、区属政府单位。

  (二)及时成立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

  灭火救援现场指挥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提出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现场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员: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长;

  成 员: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消防支队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长;消防支队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及参战各中队值班指挥员;市公安局现场各参战部门领导;现场各参战政府部门、社会力量领导;受灾单位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现场指挥部下设十个工作组:

  1、灭火救援行动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战训科值班人员),各参战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值班指挥长及负责战训值班指挥助理,参战中队指挥员组成。负责组织指挥消防力量,积极疏散、营救被困人员,抢救财产,控制、扑救火灾。

  2、后勤保障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装备科及行政科值班人员)、各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相关指挥助理及黄贝岭特勤大队修理中队人员组成。负责做好支队参战救援力量的饮食、饮用水等保障工作;保证灭火救援行动所需器材装备、油料、灭火剂和特种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必要时,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市物资部门统一调拨灭火救援所需的物资。

  3、通信联络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指挥科及科技办值班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保证指挥体系和现场通信联络畅通;事故现场有线、无线通信及与各级组织之间信息的传递;现场信息的记录;必要时,可由相关技术部门进行现场通信组网,增强火灾现场通信频率覆盖的强度。

  4、灭火救援专家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专家组成员;防火、建审有关技术人员,受灾建筑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建筑、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解决灭火救援中的技术性问题,对灭火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

  5、政工宣传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政秘处政工监察科、防火处宣传科值班人员)及参战大、中队政委、教导员组成。负责深入灭火救援的第一线,开展政治工作,鼓舞士气,收集好人好事,起草新闻报道稿,进行火场摄像及现场的督察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现场医疗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现场救治和伤病员转运。

  7、工程抢险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建审处联络员、各大队技术人员,受灾建筑相关技术人员和现场供水、供气、供电等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建筑内固定消防设施的充分利用;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加强对事故区域的供水;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等。

  8、现场控制警戒组:由属地公安分局人员(或地铁治安大队人员)组成。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协助组织人员进行疏散;根据现场指挥部划定的警戒范围对现场外围进行警戒;保护灭火救援物资和现场重要物资的安全,防止不法份子乘火打劫。高层建筑内部受火势威胁的人员疏散和内部的警戒由 消防支队负责。

  9、交通管制组:由交警支队人员组成。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警戒区、控制区进行交通管制,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灭火救援等车辆顺利进出事故现场;

  10、火灾调查组:由消防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值班指挥助理(防火处值班人员)、辖区大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组值班指挥助理(防火科或其他值班人员)和刑警支队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固定现场证据,调查火灾原因,确认火灾责任。刑警支队负责执行调查取证、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任务。

  四、力量调集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迅速按类型级别分类处置,采取就近原则,调集6 —12台消防车到场。同时,通知辖区大队全勤指挥组到场,必要时调集特勤大队、邻近大、中队作为为增援力量,辖区大队全勤指挥组指挥长,应不间断地向消防指挥中心反馈现场情况,消防指挥中心可根据现场情况及现场指挥长的请求,调集支队灭火救援全勤指挥部及通知医疗救护、建筑、供水、供电、燃气等有关部门到场协助。同时,向其他支队领导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报告情况,请求调集相关警种协助灭火救援。

  五、灭火战术及处置措施

  (一)灭火战术要点

  1、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救人和其他灭火救援行动的关系。

  2、确定进攻起点层。进攻起点层一般选择在着火层下一层或下二层。进攻起点层既是进攻起点,又是前沿指挥所,还是人员、器材的集结处。

  3、内攻为主,内外夹攻,上下合击,堵截火势。首先充分利用固定消防设施实施内攻;其次用消防车载水炮、举高消防车等出水,堵截控制从外部窗户、阳台窜出的火焰及飞火。力量部署顺序是先着火层,其次着火层上层,后是着火层下层。力量部署数量应是着火层大于着火层上层,着火层上层大于着火层下层。水枪阵地要依托防火、防烟分区,且靠近火点或各种竖向管井的开口部位。

  (二)灭火救援措施

  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灭火救援行动组指挥到场的灭火警力采取的处置措施为:

  1、组织火情侦察

  第一到场的消防中队要迅速组织火情侦察,及时反馈情况;现场指挥部成立后,火情侦察由消防支队、大队、中队各级侦察小组分别组织,确保在火灾扑救的各阶段,前线第一手信息的及时传递,为调整灭火作战行动提供依据。具体方法有:

  (1)外部观察和询问知情人。迅速了解起火的楼层、被困人员情况;有无易燃、易爆及贵重物品;起火建筑职工的初战情况。

  (2)辖区消防大、中队到场后迅速占领着火建筑的消防控制中心,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了解: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信号和安全疏散指令情况;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的运作情况;非消防用电是否切断及消防电源和消防电梯的运行情况;燃气管道关闭情况;消防控制中心对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的情况;通过屏幕显示,明确起火部位、火灾范围、火灾发展蔓延趋势、人员受烟和火势威胁程度,并根据救人、灭火的需要,指导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发出相关指令。

  (3)组织内部侦察。消防员佩戴好空气呼吸器和通迅、照明器材深入建筑内部进行侦察,了解:被困人员数量、位置和疏散路线、方式;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方向及进攻路线和堵截阵地设置的位置;消防给水系统是否正常运转。

  2、组织疏散和抢救人员

  (1)利用应急广播系统,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组织引导被困人员有秩序的疏散,防止惊慌、拥挤和跳楼;

  (2)疏散和抢救人员的基本顺序。首先是着火层,其次是着火层上层,尔后是着火层下层。在力量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能同时进行。

  (3)疏散和抢救人员的途径。从疏散通道(走廊)、出口,经消防电梯、防烟楼梯、封闭楼梯或室外疏散楼梯,直接下到地面建筑外、进入避难层(间)或起火层的下一层。同时利用云梯消防车、缓降器、其他救生器材(救生网、袋、气垫、绳索)等救人。

  3、充分利用消防设施登高进攻

  (1)内部进攻。利用楼梯(防烟、封闭)、消防电梯进攻;

  (2)外部进攻。利用登高装备进攻(室外楼梯、建筑平台、举高消防车、消防梯等)

  (3)内外结合进攻。

  4、利用高层建筑固定给水系统进行火场供水。

  (1)利用消防水箱供水;

  (2)利用建筑物内部消防水泵向竖管供水;

  (3)利用水泵结合器向室内管网补充供水;

  (4)利用登高装置供水;

  (5)消防车直接供水。当室内固定给水设施以及水泵结合器不能满足火场供水的需求时,可通过消防车或消防水泵直接耦合串联,沿楼层垂直铺设水带供水。

  5、火场排烟

  利用机械排烟系统(均为固定防、排烟系统)排烟,排烟塔、排烟竖井、排烟窗、自然排烟口排烟以及喷雾水、高倍数泡沫、移动排烟装备和破拆排烟等。

  六、处置工作保障

  (一)警力保障

  处置高层建筑火灾应加强辖区大、中队第一出动力量,消防特勤大队和邻近大、中队为增援力量。在值班警力无法满足灭火救援需要时,消防支队召回副班、休班警力,保证投入灭火救援力量的补充和轮换。

  (二)装备保障

  消防支队应加强对举高、专勤消防车和特种装备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现场维修技术人员要及时排除装备使用中的故障。

  消防支队加强灭火救援耗材和灭火剂的日常储备。适时启动物资紧急调拨机制,向消防部门战备仓库、生产厂家和消防设备公司,市公安局装财处、市物资部门申请调拨。

  (三)后勤保障

  做好一线灭火救援人员饮水、饮食和休息轮换等保障。

  (四)通信保障

  消防支队指挥处指挥科、科技办日常加强对讲机基地点台和手持对讲机进行检查、维护,保障对讲机的通讯联络畅通。争取在基层消防中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插孔电话;战时确保灭火作战指挥迅速、准确、保密、不间断。市局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之间通信联络保障由科通处负责。

  (五)技术保障

  消防支队防火、建审技术人员,受灾建筑的工程技术人员,市建筑、气象、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为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六)训练保障

  消防支队加强对全市高层建筑的“六熟悉”工作,完善各重点高层建筑灭火作战预案的制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理论和高层建筑内消防系统的学习;加强对车辆装备、特种器材的熟悉使用;加强针对高层建筑灭火战术、战法的演练。

  七、灭火行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战人员应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携带器材和工具,方能投入战斗。

  (二)进入消防控制室,应向值班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情况,由他们操作设备。

  (三)登高和疏散、抢救人员时,应首先使用消防电梯和消防楼梯。组织疏散和抢救人员时应注意选好疏散出口和通道,搞好人员分流。

  (四)开通广播系统时,应先通知着火楼层和受烟、火威胁的上层人员,以免整个大厦人员惊慌,造成拥挤,影响疏散。

  (五)使用水泵结合器向室内管网供水时,一定要搞清该水泵结合器的供给范围,防止误接。并使消防车水泵出水口压力与固定消防设施出口压力基本匹配。在水泵结合器发生故障时,可使用底层室内消火栓向竖管供水。

  (六)在进行排烟前,要关闭通风、空调系统;在烟雾流经部位和出口应相应做好射水准备;对密闭房间排烟时,应逐渐开启排烟口,并用喷雾或开花水枪掩护,防止发生爆燃。

  (七)防止玻璃幕墙在火焰、高温和水冲击的作用下爆裂,溅落伤人。

  建筑工程消防应急预案3

  一、总则

  1.目的:本预案要点制定的目的在于大厦有关消防设备未投入自动运行时,制定在火灾状态下的应急操作要点,以备有关人员熟悉、掌握。

  2.本运行要点亦为今后工程部人员在工作巡视中,对设备保证重点的参考。

  3.当火灾发生时,全体员工要保持清醒、冷静,安排指导人员有秩序的疏散,尽到本岗位应尽的职责与义务。

  二、消防中控室职责

  1.消防中控室在确认火灾发生后,除按有关规程执行外,迅速在操作台上操作有关消防设备,同时与工程部联系,报告火灾发生地点、位置、火情,要求工程部迅速开启相关消防设备。

  2.在中控室手动操作大厦全部电梯迫降,并观察反信指示灯是否亮启。

  3.电话通知总配电室(内线7304),要求在保证大厦供电(尤其是应急供电系统)的同时切除空调系统的供电,即关掉112号低压柜的供电开关。

  4.打开消防事故广播系统,通知相关楼层人员疏散。

  5.迎接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参加消防指挥,同时介绍的关情况。

  6.为消防队员准备好3#、4#消防电梯的钥匙。

  7.负责维护中控室及周边地带。

  三、工程部职责

  1.当火灾发生时,工程部全体人员立即放下其它工作,全体投入火灾救险工作,同时关掉自己近旁与消防系统无关的用电设备,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

  2.工程部经理和弱电工程师迅速到达消防中控室,参与消防工作的指挥和参谋。

  3.工程部人员在到达指定位置时,应带好通讯设备,包括对讲机、消防电话或普通电话。

  4.工程部经理负责安排并确认工程部消防岗位的到位情况。

  5.弱电工程师负责确认电梯的消防状态,消防泵、喷淋泵的开启,空调电源及相关风机等设备的运行状态。

  6.强电工程师带领一名运行电工尽量到达B3F总变电站,等候命令,负责指挥相关停送电操作,确定空调电源切除,并按照工程部经理命令组织所有各层地下室人员撤离。

  7.强电工程主任带领一名电工尽量到达火灾相关分配电室,等候工程师或工程经理的命令,执行有关停送电操作,并按照工程经理命令组织相关人员撤离。

  8.强电维修领班带领一名电工尽量到达27F水泵房,与消防中心取得联系,根据消防中心指示要求保证消火栓泵、喷淋泵、40F水箱补水泵的正常工作,必要时应急抢修,或视情况启动40F水箱补水泵、消火栓泵、喷淋泵(高区20F以上火灾时启动消火栓泵,听到27F喷淋系统水钟报警时,确认高区喷淋系统走水时,开启喷淋泵。)。按消防中心指挥组织人员撤离,撤离前将消火栓泵、喷淋泵转入自动状态,并与消防中心确认远控工作状态。

  9.弱电领班带领程控交换机机务人员到达总机机房,负责保证电话系统畅通,根据消防中心指示组织人员撤离。

  10.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负责消防用水系统的可靠工作,保证B3F、13F、27F的水箱供水,尽量保证水箱的高水位和各层供水泵的正常运转,并与消防中心保持联系,根据消防中心指示组织人员撤离,撤离前将各水泵转入自动,尽可能保证自动工作有效。

  水专业工程主任带领一名水工到达B3F水箱间,全部开启水箱入口水阀,手动开启向13F水箱供水水泵,同时监视水箱水位、供水情况,同消防中心取得联系,听从消防中心指挥。

  水专业工程师带领一名水工到达13F水箱间,手动开启向27F水箱供水的供水泵,同时监视水箱水位供水情况,并迅速与消防中心联系,报告情况,听从消防中心挥。

  水专业一名领班带领一名水工尽快到达27F水箱间,监视水箱水位情况,与消防中心取得联系,报告情况并听从消防中心指挥。

  水专业另一名领班负责正确指引消防队员在院内的消火栓接口、消防水池取水口,13F水箱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并配合消防队工作。

  11.空调设备维修工程师负责指挥本专业人员关断煤气入口阀,火灾相关区域的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及相应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的正确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并与消防中心保持联系。(风机操作点分散,相对复杂,人员地点安排请专业工程师提出)

  四、关于通讯

  1.在火灾发生时,任何人有责任尽可能保证通讯系统和指挥系统的通畅,与救火无关的事情不得占用通讯及信道。

  2.在使用通讯设备时,讲话力求简朴、明确,少占用通讯时间。

  3.使用对讲机时请注意,在信道无空闲时,不要按发射按钮讲话,讲完话后立即放开发射按钮。

  4.使用消防专用电话时请注意,在与消防中心讲完话后,一定要挂好电话,否则其他人无法与消防中心通话。

  5.目前B3F、13F、27F设备层的水箱间、空调机房内的电话插孔已调好线,插入普通电话后即可为内线电话,可直接拨叫消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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