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总经理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时间:2022-07-11 00:02:02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换总经理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问:我公司系国内两国营公司投资组建,于2011年11月30日取得了营业执照。我于10月中旬参与公司的筹备组,但由于公司未成立,所以未签劳动合同,但明确约定了公司成立后的工资与奖金,并约定公司成立前由投资的公司直接发给“劳务费”。在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由当时的总经理(并非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为公司的董事长)签字,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后来,由于投资公司高层变动,董事会变更了公司的总经理。新来的总经理以签合同时公司的董事会没有召开为由,提出原合同无效,要求重签合同,并降低工资。

换总经理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新公司在成立以后,发给人每个人一笔奖金以补偿员工在公司筹备期间的加班加点,但在新总经理上任以后,以劳动关系没有理顺和已经发了奖金为由,12月工资迟迟未发(原合同上约定为下月6日发工资)。

我想问的问题是:

1、我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2、由于原合同中没有写入约定的奖金部分,但我有公司的录用通知(只有公章,没有签字)为证。如果公司无故不发给我奖金,我是否可以动用相应的法律手段来保证我的利益?

3、新公司在成立以后,发给人每个人一笔奖金以补偿员工在公司筹备期间的加班加点,但在新总经理上任以后,以劳动关系没有理顺和已经发了奖金为由,12月工资迟迟未发(原合同上约定为下月6日发工资)。

4、他是否可以随心所欲的调动他人工作,并据此做出工资及奖金上的大幅度改变(与劳动合同上有很大的出入)?

5、如果我因为不服工作调动而辞职,那应该算我违约还是公司违约?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问题,那应该怎么赔偿? 如果不服职位调动的话,应该如何处理?

答: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一经合法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应;劳动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更换,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所以,在公司法人代表更换后,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

2、《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其中包括被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虽然公司在录用通知中曾承诺你的奖金,但严格来说,这种承诺并不具有法律效应。当然录用通知中的承诺可以作为你争取奖金的证据,但是,如果公司不承认,我看你是比较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

3、公司以其他借口拖延或赖掉12月的工资,这种做法当然是违法的表现,因此,你可以向公司提出及时发放工资的要求,如果公司置之不理,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区县的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或举报,由这些部门进行处理。

4、我们应当知道,劳动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应,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的规定处理双方的劳动关系,其中包括被聘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资待遇。《劳动法》规定,被聘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必备7项内容中的两项,也就是说,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被聘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资待遇;在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安排被聘人员的工作和工资。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的变化,原来约定的工作内容已经无法执行,用人单位必须与被聘人员进行协商,在双方协商一致后,才可以调动被聘人员的工作内容,至于工资待遇也按上述程序处理。

但是值得提醒的是,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用人单位的下列行为也给予承认,即用人单位在合同中附加上类似“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调动被聘人员的工作岗位”的条款。如果你在有这样附加条款的合同上签了字,实际上放弃了对工作岗位的选择权。因此,根据上述两种说法,你可以自己判断,公司调动你的工作岗位和工资的合法性。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合同中没那个附加条款,而公司随意调动你的工作和降低你的工资,你可以拒绝,同时你也可以公司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双方的合同,而违约方的公司,应当给予你经济补充,标准是你为公司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如果你的合同中有那个附加条款,那么你只有服从公司的调动,否则,你将承担违约的责任。

【换总经理劳动合同还有效吗?】相关文章:

总经理劳动合同04-02

换专业申请书07-18

换宿舍申请书12-10

换宿舍申请书05-09

换寝室申请书06-23

换科室申请书11-08

换寝室的申请书01-29

换单位的辞职报告07-25

有效谈判技巧09-06

电脑换显卡不能开机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