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13 10:50:10 通知范文 我要投稿

2017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岗前培训就是向新员工介绍企业的规章制度、文化以及企业的业务和员工。就其本质来讲,岗前培训只是培训的开始。下面是小编精选的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2017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1】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促进我校新进教职工更好更快入职,提高教育教学技能,提升职业道德素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124号)和《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报名、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安培〔2017〕7号)精神,现就2017年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6年底以来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包括未参训过的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及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非教学系列人员等。已按相关文件规定入选参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的新教师可免训、免试。

  二、培训形式与内容

  2017年新进教职工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在线学习、助课助教与专题培训五类方式进行。

  1.集中培训。主要培训省教育厅规定的相关课程,具体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现代教育技术》(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其毕业证书记载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非教学系列人员可自愿参加集中培训和考核。

  2.校本培训。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培训》、《教师教学PPT制作》、《微课教学训练》、《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教研项目申报》、《科研方法与科研项目申报》及《文献检索》等课程培训。

  3.在线学习。安排上列课程的相关视频,并开设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设置的《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适应性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在高校教学中的应用》、《高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实践(文,理)》等4门网络在线课程。具体时间安排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届时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4.助课助教。根据校人字〔2016〕24号通知要求,对新进的不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实行第一学年助课助教制度。新教师(含2016年新进教师)必须完成1-2门课程的完整助课助教,具体由各学院统筹安排计划,分批实施,特殊情况不能助课助教的,需经校教务处批准。各学院须为新进人员指定老教师并组织考核工作。新教师跟班听老教师讲课,协助老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学期末撰写助课助教教学工作总结及授课教案等。第一学年助课助教工作可列入教务系统,并与教学工作量合并计算,助课助教课时工作量经严格考核据实计算,严禁弄虚作假。

  5.专题培训。学校还将围绕“四有”教师等主题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如新教职工座谈会、参观考察芜湖本地企业,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专题培训、优秀教师专题讲座等,具体安排人事处另行通知。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集中培训于8月11日—23日在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举行,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校本培训具体安排见附件1。在线学习由学员自主安排时间上网学习,并于2017-2018学年内自主完成,具体完成截止时间届时由人事处根据省高师中心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考核

  本次岗前培训考核主要包括结业考试和平时考核两部分。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必须同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认定合格。高师中心届时将对各培训点的平时考核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和审核。

  1.结业考试

  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行闭卷与开卷相结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实行开卷考试,《现代教育技术》试行机考。结业考试拟定于2017年10月底前举行,具体考试安排届时由人事处根据省高师中心安排另行通知。

  2.平时管理考核

  包括培训出勤率、“5个1”作业两部分(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 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考核指标权重比例见下表)。网络培训必须完成规定的所有在线学习课时等要求。

  五、培训报名

  1.报名时间。请有关参训学员及补考人员于7月13日到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报名时提供两寸免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楷书学员姓名)2张,符合免修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费用。初次参训学员的集中培训费、教材费、考试颁证费以及网络培训费,由学校统一承担。需补考的`教师于7月13日前按照每门课程50元的标准缴纳补考费,费用自理。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职工的岗前培训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先培训,后上岗”的有关规定,督促新进教师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做好日常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

  2.参训学员要妥善处理日常工作与培训的关系,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培训,要端正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在培训学习和举办讲座期间不得无故缺课。具体详见附件2。

  3.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在培训期间严格考勤,严格管理,并将缺勤情况及时反馈至学员所在单位。

  4.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拟定本单位新进教师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关培养方案及具体实施情况于9月31日前报人事处备案。

  【2】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新进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帮助新教师适应岗位要求,履行好岗位职责,根据《西安航空学院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方案》,学校决定从2017年6月26起开展2017年新入职教工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原则

  1.培训目的

  帮助新进教师了解学校办学定位、管理体系,熟悉学校人才培养规律,了解高校教师的基本规范;打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技能及规范,使新进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了解学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培训原则

  新进教师全员参加培训,不培训不上岗,自主学习与辅导学习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校内培训与校外培训相结合,课堂培训与参观交流相结合。

  二、培训对象

  2017年入校的新进教师;2016年未参加培训的教师。

  三、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6月26日-6月30日,学校集中培训阶段;

  第二阶段:7月1日-7月8日,各单位分散培训阶段;

  第三阶段:10月-11月(待定),全省高校教师集中培训阶段。

  四、培训组织与考核

  1.第一阶段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考勤和考核,各培训单位负责拟定考核命题2-3道,命题形式为简答题。请各培训单位于6月27日前将考核命题报教师发展中心;第二阶段由各学院(部)负责培训考核,第三阶段由省教育厅统一负责培训考核。

  2.第一阶段培训考核成绩分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平时成绩,以考勤纪律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占总成绩的30%;第二部分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培训考核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核结果作为新进教师试用期能否按期转正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新进教师,学校不予推荐参加全省高校教师集中培训,下年继续参加新进教师培训。

  五、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安排,各位新进教师可在教师发展中心的“教师培训”栏目下载《新教师培训手册》进行自学;第二阶段由各学院(部)根据要求自行安排;第三阶段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1)

  六、相关要求

  1.学校集中培训期间,一律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交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如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的证明。全省高校教师集中培训阶段,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各二级学院(部)须按照《西安航空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办法》(西航院字〔2015〕113号)要求,及时为每位新进教师确定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帮助新进教师制订《教师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规划》。请各单位于2017-2018-1学期第一周将《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登记表》 (附件2)及《2017年新进教师导师安排汇总表》 (附件3)报教师发展中心(含电子版)。

  3.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培训结束后,每位新进教师应撰写培训总结,并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于开学后一周内以部门为单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4.2017年入校的新进教师,对未从事过或从事高校教学经历不足一年的,一律不予排课;对从事过高校教学经历一年以上的新进教师,应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供有效证明,并由所在单位报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排课的,由二级学院(部)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安排与本人指导教师相同的课程,但每周不超过4个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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